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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 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 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 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 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