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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7月)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宣亚国际营销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 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及下属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包 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 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 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知情人备案工作,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工作的日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