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朗科科技(30004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NetacNetac(SZ:300042)2025-07-18 12:3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朗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 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会 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 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 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董事会应当在上述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公司在上述 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