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欣氟材(0029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 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会赋予 的职权。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 事,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