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欣氟材(0029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ZXFCZXFC(SZ:002915)2025-07-18 12:46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二名,成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