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茗科技(68810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7月)
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二)独立董事选举: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与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全部表决权数集中投给 一个或几个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数量依次决定当选独立董事。 第七条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按照如下方法确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 司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品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 2 名以上董事时,参 加股东会的股东表决权的每一股份享有与拟选出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 以自由地在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表决权,既可以将所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 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董事,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 从前往后根据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由得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