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30022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 总经理若干名,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掌握国家政策、 法律、法规; 1 第一条 为完善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其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 行义务,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维护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 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