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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股东通讯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5-07-21)

股东通讯政策(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条 目的 本股东通讯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旨在载列有关条文,以确保本公司股 东(以下简称"股东")及其他持份者(包括潜在投资者)获本公司董事会(以 下简称"董事会")提供有关本公司的公正且易于理解的资料。 第二条 原则 (一)董事会须负责: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料须以及时有效的方式传达。 第三条 通讯途径 (一)公司通讯 1.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所界定的以下简称"公司通讯"指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 何证券的持有人及投资大众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本公司文件: (1)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 (6)代表委任表格。 (2)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 (3)会议通告; (4)上市文件; (5)通函;及 3. 公司通讯将以中、英文版本或(倘获许可)以单一语言按照上市规则及 时提供予股东及本公司证券的非登记持有人。 (二)根据上市规则刊发的公告及其他文件 本公司应根据上市规则及时于联交所网站刊发公告(关于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