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5-07-21)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卧龙电 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以及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 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