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5-07-21)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 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 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考核对象中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非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及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