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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5-07-21)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 东 会 议 事 规 则( 草 案 )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卧龙 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香港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