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联集团(00266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经营 管理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议事机构,根据《公 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对公司审计、内部控制体系等方面进行监督、核查 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 识和商业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至少包 括二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 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