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生物(000504) - 南华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第二章 董事会与董事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 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办公 室保管董事会印章。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制订需由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