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600120)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公司章程》中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开立多个证券账 户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 融券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基 本信息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以上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 申报。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向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报送相关信息(格式见附件 1),并由董事会办公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