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认定的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