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控(601919) - 中远海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生效)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地发展,规范公司董事、总经理任职 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董事会决策的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统称"上市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由本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议事组织,主要 负责提名董事、总经理人选,并对董事、总经理提名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 审查以及提出建议。 合本细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 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对口联络部门为公司人力资源部,主管联系人是人力 资源部的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