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603906) -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修订)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龙 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 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可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审 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