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农生物(301156)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天股字(2025)第 467 号 致: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 议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 14:30 在上海市嘉定区沥红路 15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 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开股东会通知》")以及本所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