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龙股份(603158) - 腾龙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工作联系部门,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和下达、协调及督办审计委员会安排的任务等工作,公司其他部 门根据职能提供业务支撑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及任期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而且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 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