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6880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 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 ...

BOZHON PRECISION INDUSTRY TECHNOLOGY CO.-博众精工(68809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