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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600032) - 浙江新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 3 | | --- | --- | |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 4 | |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 4 | | 四、结论意见 | 5 |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之规定,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省新能源 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 1.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2.公司于 2025 年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