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和杜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是指《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认定的关联方。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 度。 - 2 -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 他支出; (二)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三)要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