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因特殊原因无法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 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个别条款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可以根据实际 情况调整披露内容或者不披露相关内容,但应当说明并披露原因、提示相关风 险。 - 1 - 第一条 为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披露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行业经营性信息。行业经营性信息, 是指与上市公司业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经营性信息。公司披露的行业经营性信 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变化,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