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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会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一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 1 - 第二条 股东会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