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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 1 - 第一条 为了提高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 治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 义务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 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年报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部负责提供年报数据的财务 部、证券事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经办人员、各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