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股 份)的公司; 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并对控股子公司行使重大事项管理。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主要从章程制订、人事、财务、经营决策、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和报告制度、内部审计监督等方面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控股子公司在上市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 地运作企业法人财产。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 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低 于 50%,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股 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低 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