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7月)
第二章 信息披露豁免与暂缓的适用情形 - 1 - 第一条 为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 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情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