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 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 1 -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 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新 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 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 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 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 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的交易原则: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