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科技(30054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 1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 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