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憬能源(00270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薪酬 绩效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议事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 定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安全总监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机构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考核办"),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 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任 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