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憬能源(00270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保护投 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新疆万憬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如情况紧急,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