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600203) -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在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 期届满,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