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日电子(600203) -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确 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 统称"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 的监事会的职权。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 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 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 人员或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