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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软科技(00245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GCS techGCS tech(SZ:002453)2025-07-23 12:01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保障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应当 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