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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鲁B(200992) -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ZLYYZLYY(SZ:200992)2025-07-24 08:01

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为,保证本公司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维护本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 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 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 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六条 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