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300174)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卢元方、李纬、陈家茂、严斌、郑志东、三明市沙县区同晟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泳絮、余惠华、陈欣鑫、沈锦坤、梁继专合计 11 名股东 合计持有的福建同晟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审慎 分析,认为公司不存在(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 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 为。 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