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及股 东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及《常州时创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二)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1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