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688429) -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 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