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特科技(301607)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9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7,753,643 股(其中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4,163,04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14.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38,855.1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5.28 万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 34,609.8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汇 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186.6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