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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伦生物(688163) - 赛伦生物: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及《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董事由股 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 不得超过6年。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 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董事可以由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