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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00252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RIFA PMRIFA PM(SZ:002520)2025-07-25 08:31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非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