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3009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做到事前审计、专 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尤 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过半 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 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