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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股份(6884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 人发生之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 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 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与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 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 主要负责人; (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