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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300994)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JOY KIEJOY KIE(SZ:300994)2025-07-25 10:31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 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股东 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 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 "报 告义务人")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门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的制度。 第二章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 1 理人员; (五)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及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环节 等可能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七)如出现第三章规定的重大事项时,无法确定报告义务人的,则最先知悉 或者应当最先知悉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