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祺股份(30099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 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公司投资人及相关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 登记管理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 准确、及时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 具体负责人,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 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