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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30099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JOY KIEJOY KIE(SZ:300994)2025-07-25 10:31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适应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的 需要,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本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四名公司现任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积极开展 工作; (三)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处理复杂的涉及公司发展战略、重 大投资方面的问题,具备独立工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