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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30099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JOY KIEJOY KIE(SZ:300994)2025-07-25 10:31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委员 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七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