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祺股份(300994)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 和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互换/掉期、期权等产品或 者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及上述基础资产的 组合;可采用保证金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 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