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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30099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JOY KIEJOY KIE(SZ:300994)2025-07-25 10:31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职 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 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委 员会委员资格的要求。 第七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