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600488) -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7月)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已经 2025 年 7 月 25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1 / 14 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 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 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 ...